※ |
進房時間:15:00以後 |
※ |
退房時間:11:00以前 |
※ |
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並於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 |
※ |
為維護住宿環境,室內請勿吸煙、請勿攜帶寵物。 |
※ |
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房型人數進住,如需加人,請事先告知。 |
※ |
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 |
※ |
如遇天災如颱風、地震,導致交通中斷無法前往住宿,可退費或延期。 |
※ |
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 依據消保會規定 ) |
- 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
- 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
- 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
- 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
- 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
- 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
- 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
|
※ |
取消訂房:凡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住者,視同取消訂房。 |
- 延期住宿:如遇天災 (颱風、地震) 經花蓮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辦理延期住宿,並將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
|